課程資訊
課程名稱
行政救濟法專題研究三
Seminar on Administrative Remedy Law (Ⅲ) 
開課學期
100-2 
授課對象
法律學院  法律研究所  
授課教師
 
課號
LAW7413 
課程識別碼
A21 M9540 
班次
 
學分
全/半年
半年 
必/選修
選修 
上課時間
星期三3,4(10:20~12:10) 
上課地點
 
備註
教室為法研6。
限碩士班以上 且 限法律學院學生(含輔系、雙修生)
總人數上限:15人 
 
課程簡介影片
 
核心能力關聯
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
課程大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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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程概述

我國自繼受德、日法學以來,所謂「特別權力關係(besonderes Gewaltverhältnis)」理論在國內公法學界盤據甚久。雖然學說與實務,特別是大法官解釋,就此已多有突破,惟甚多的法律問題則始終未加釐清。去年初,司法院大法官作出釋字第684號解釋,對於學生之權利救濟可能性大為解放。如今,該號解釋之公布已將屆一年;故職此之際,本課程在本學期中,即擬以「特別權力關係與權利救濟」為題,透過授課教師之講解與修課同學之報告等,針對相關議題深入討論,以謀問題之徹底釐清。
本學期本課程,將視修課同學多寡,先由授課教師以三週至四週之時間,親自講解有關「特別權力關係與權利救濟」的諸多問題;其後再由修課同學自行由學術文獻或司法實務中,選擇相關題目,單獨,抑或分組於每週提出報告,並由另一位,抑或另一組同學提出評論,進而展開相關之討論。學期總評鑑,也將以同學的報告內容及課堂參與的表現等採計分數。  

課程目標
本課程所擬討論之重要問題如下:
一、「特別權力關係」理論形成之歷史背景
二、「特別權力關係」理論之內涵
三、「特別權力關係」理論之修正與發展
四、「特別權力關係」理論之比較法觀察
五、公務員之權利救濟
六、軍人之權利救濟
七、大學自治與特別權力關係
八、公立學校教師之權利救濟
九、私立學校教師之權利救濟
十、大專院校學生之權利救濟
十一、未成年學童之權利救濟
十二、國家、學校、學生(童)及家長間之法律關係
十三、公營造物與特別權力關係
十四、受刑人之權利救濟
十五、其他受拘禁者之權利救濟 
課程要求
建議修課同學能在語言能力範圍內,儘量參考外國(如英、美、歐盟、德、法、日...等)文獻與判例 
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
 
Office Hours
每週三 12:30~13:30 備註: 並可另約時間 
指定閱讀
 
參考書目
第一週上課時公布 
評量方式
(僅供參考)
   
課程進度
週次
日期
單元主題